附件1:
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
开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风集团”)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中飞院”),共建单位为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及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是我国航空气象技术研究及服务应用领域的部级实验室,聚焦“航空高影响天气识别和预警、气象与航空深度融合应用以及绿色低碳航运”等3大研究领域。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以“自主化、智能化、融入化、全球化”为导向,聚焦制约我国航空气象服务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展基础技术攻关及应用创新研究。为规范课题管理,发挥开放研究基金效能,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定位及分类
(一)课题定位
课题重点支持航空气象前沿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研究。选题应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领域,聚焦“航空气象技术国产化替代”及“航空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力求解决航空行业业务痛点,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和事企高校合作。
(二)课题分类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面上课题、青年创新课题及专项课题,对特别重要的研究方向可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支持具有重大研发需求和广泛共享应用前景的课题,课题经费原则上为20万-50万,执行周期一般为2年;面上课题支持具有专项业务需求或专业性应用需求的课题,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执行周期一般为1年;青年创新课题支持青年科研团队开展航空气象应用方向创新,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执行周期一般为1年,由在读研究生承担的,研究周期可为2年。重点课题、面上课题和青年创新课题均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对于“周期短、需求急”的“短平快”研究需求,动态设立专项课题,周期以实际需求具体确定,一般应小于1年;重大课题经费可超过100万元。
二、指南征集及发布
(一)指南征集
实验室每年面向气象部门、航空行业、高校及社会各类相关单位征集课题申报指南,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及融合应用指导委员会共同确定课题支持方向及指南。
(二)指南发布
实验室每年公开发布《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指南》每年至少发布一期。
三、课题申报
(一)课题申报条件
课题面向社会各航空、气象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及研究生。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的能力。申请人一般不受学位、职称、专业限制,以创新及解决航空气象服务关键问题的能力为重。开放研究基金资助依托单位以外的合作课题,外单位科研人员作为第一主持人,依托单位科研人员作为第二主持人。依托单位本部及其下属单位科研人员均视为依托单位科研人员。
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课题。非课题负责人同期最多参加2项课题。
(二)课题申报
申报人参照《指南》要求填写《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指南》规定日期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课题可以进行联合申报,原则上联合申报的课题负责人不超过两人,依托单位(含其下属单位)以外的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三家。
(三)课题申报内容
课题申报人根据《指南》和申报条件编制课题申请书,明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考核指标、参加人员、课题预算等内容。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一家牵头单位。重点课题下设子课题的,也应明确子课题承担单位。
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课题申报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课题实施
(一)课题立项
实验室对是否资助课题提出初步意见,并将初审结果提交经依托单位同意的专家组进行会审,会审结果经实验室依托单位审定后公布。实验室组织与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及相关协议。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负责课题经费出资的实验室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课题执行
课题负责人须按任务书要求开展研究。实验室可委托专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进展不良或不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课题,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议,报课题经费出资依托单位批准,可中断或撤销对该课题的资助。
(三)课题变更
课题实施中如需变更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实施周期、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等重要相关信息,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课题经费出资依托单位审核,由依托单位批复后调整。其他一般性调整事项,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
(四)课题中期考核
课题执行中期检查制度,对课题能否完成预定任务目标做出判断,并形成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对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实验室将组织中期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形成中期评估专家意见。若需变更课题重要相关信息,按照课题变更程序执行。若撤销或终止课题的条件确立,按照课题撤销或终止的程序执行。
(五)课题撤销或终止
课题实施中,课题承担单位因故无法继续实施或无法完成课题预定目标的,课题任务书签署方可提出撤销或终止课题的建议。课题经中期考核后认定难以完成课题预定目标的,由考核评估专家组提出撤销或终止课题的评估意见。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对撤销或终止建议研究提出意见,报课题经费出资的实验室依托单位审核后,批复执行。
对于撤销或终止的课题,承担单位应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并将相应成果报实验室归档。
五、课题经费管理
(一)课题经费拨付
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阶段拨付30%,中期考评阶段拨付50%,结题后拨付剩余的20%。面上课题和青年创新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阶段拨付70%,结题后拨付剩余的30%。课题经费拨付按照负责课题经费出资的依托单位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二)课题经费使用
课题经费使用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及课题出资单位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预算,并按预算使用经费。对依托单位(含其下属单位)承担的由本单位出资的课题,经费使用(含结余经费使用)按照依托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执行,对依托单位以外的单位所承担的课题,经费使用按照合同约定管理。
(三)课题经费审计
课题经费超过50万元的课题在任务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须邀请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并在结题验收会上出具详细的审计报告。
(四)课题经费扣回
对于终止或撤销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需退回自课题终止或撤销日起,已拨付且未使用的课题经费(数额以第三方审计报告确认为准)。
六、课题验收
课题验收以正式签订的课题任务书、任务变更批复文件等为依据。课题验收重点验收课题执行情况、应用程度、市场前景及效益等。课题负责人通过实验室秘书处提交课题成果、课题验收材料及相关的技术报告、论文、成果应用转化证明等附件,重点课题应在实验室年度会议上做学术报告。验收评价结论分为优秀、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
对于考评优秀的课题负责人在再次申报时予以优先考虑;考评优秀的课题负责人为在校学生的,实验室将根据情况向其推荐实习或就业岗位;对于验收不通过的课题,未来三年内不再接受该课题承担人的课题申报。
七、成果管理
(一)知识产权管理
课题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均应标注为“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或英文“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Key Laboratory for Aviation Meteorology”),相关成果中还应注明受到“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课题编号:******)”资助(或英文“Supported by the Open Foundation of 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Key Laboratory for Aviation Meteorology(No.******)”)。形成的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专利等)一般由实验室依托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其中负责课题经费出资的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提供匹配资金或其他资源的,知识产权归属可根据各方具体贡献在项目任务书中另行约定。
(二)课题成果管理
课题成果所形成的模型、算法、标准、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等应汇交至实验室,并提供相关源代码及说明文档。课题成果转化及权益分配,在课题任务书中约定。
八、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航空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